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是:党委根据年度工作重点或政协党组提出的建议,研究并确定在政协协商的议题;政协党组根据党委的统一部署,按照政协章程和有关规定安排协商活动;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通报情况、听取意见;政协要及时整理并报送参加会议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政协报送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研究和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协商议题的提出和确定、协商活动的安排、协商活动的进行、协商成果的报送、意见建议的处理及反馈五个环节是人民政协政治协商的主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