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大常委会
各乡(镇)党委,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县直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
根据崇任字〔2017〕62号文件通知,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经2017年11月23日县政协九届七次常委(扩大)会议表决通过,决定:
张大为同志任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
政协崇信县委员会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