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人大常委会
崇政协发〔2017〕5号
各(乡)镇党委,县工业集中区党工委,县直及省、市驻崇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党组:
根据崇任字〔2017〕34 号文件通知,按照《政协章程》规定,经2017年7 月21日县政协九届四次常委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免去:
陈龙同志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政协崇信县委员会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