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的不断深入,县、乡、村三级在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具体工作实践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在项目资金管理方面,主要是“插花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比例低,整村整乡推进、连片开发项目少,危房改造、自来水入户、通村道路硬化、土地整理等项目资金投入不足;县级资金使用灵活度小,无法统筹使用。二是在考核评价体系方面,主要是财政扶贫资金年均投入增幅要达到15%,在煤电市场低迷、财政收入下降、政策性支出逐年增多的情况下完成压力较大;各类项目审批权限在上级部门,县级没有安排项目的自主权,将“扶贫项目对贫困村的投入情况”列入考核内容,有些项目未批在贫困村,无法调整。三是在富民产业培育方面,主要是农村优势产业规模小、链条短、开发层次不高,资金投入不足,群众短期内现金收入较少,缺乏有效的短快收入路径,要尽快实现脱贫压力较大。四是在公共服务保障方面,主要是乡村中小学教师编制少,幼儿教师没有编制;贫困村适龄儿童数量较少,按师生比要求核定编制,开设全部课程并配齐教师难度较大;乡村医生短缺,普遍年龄较大,无法承担村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日间照料中心项目扶持资金少,不能满足基本的建设需求;农村低保户与精准扶贫户认定标准不统一,精准扶贫户对低保户没有实现全覆盖。五是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主要是增值税的75%要上解中央财政,现在要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作为县财政收入主要来源的营业税预示着又要上划75%,给县级财政保运转、保民生带来了较大压力。同时,精准扶贫贷款行政政策与行业政策不够统一,行业基于自身业务要求考虑,制定的规定多,门槛相对较高,金融机构对贷款户的申报条件要求与大多数贫困户的现状还不相适应,年龄偏大、家有少量负债且有发展产业愿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较难。部分贫困户顾虑较多、贷款积极性不高。六是在大数据平台建设方面,主要是平台操作易用性不够,功能设计较为繁杂,开放时段短、频次低,操作修改权限分配不够灵活科学,导致基层数据的采集和录入工作量大、时限紧、准确率不高;基础档案资料较多,“三本账”设计较为复杂,统计口径与行业对接不统一,致使驻村干部多数忙于室内数据与表册,分散了干部进村入户抓产业促增收的时间和精力。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优化项目管理权限,整合打包项目资金。“插花型”贫困县与贫困县相比,同样存在发展的短板,脱贫攻坚任务也很重。建议进一步加大对“插花型”贫困县的项目支持力度,突出县、乡一级党委、政府在项目实施中的主体作用,改进项目管理体系,下放部分项目管理权限,增强县一级对项目管理的灵活度和统筹空间,使他们能够切合实际的指导工作,对项目资金进行整合打包,让更多的项目向贫困村倾斜,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项目实施效益。
二是立足地区差异实际,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建议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考核评价办法的制定上,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煤电经济依赖程度大、环境资源约束性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弱的县区,能够适当增加上级资金扶持比例,以减轻扶贫资金年度投入增幅压力。
三是加大产业资金投入,拓宽多元增收渠道。受煤电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县级财力紧张,建议在特色优势产业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同时,建议在加强劳动力转移培训上给予资金帮助和支持,推动贫困群众劳动技能提升。
四是推进公共服务建设,落实普惠金融政策。建议加大对贫困村学前教育、医疗卫生、养老设施的投入。统筹乡村教育资源的均衡化,按基层学校布局等实际情况核定教师编制,通过招考、转岗等形式,壮大乡村教师队伍,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注重村医队伍建设,建议试行招录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担任村医并给予一定的待遇保障,确保下得去、留得住。加大对县、乡医疗机构和日间照料中心项目的资金投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做好政府“兜底”工作。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对具有一定债务偿还能力的贫困群众适当降低贷款门槛。建议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税收分成比例,缓解县级财政压力,让更多资金投入到扶贫项目中去。
五是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形成脱贫攻坚合力。建议完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优化功能设计,并适当下放管理权限,合理设置和延长开放时段,科学分配各级各部门操作修改权限,实现横向联系、纵向贯通、信息共享、便捷高效,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科学的决策参考。进一步优化档案资料,完善“三本账”架构设计,调整普惠性的政策项目,体现对贫困户差异化的政策措施,在确保精准的情况下实现“多表合一”,减少县、乡基层干部室内工作量,使其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到走村进户,组织群众发展产业、增加群众收入的实际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