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大,县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人大工委,县直各新闻单位:
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通知,近期市人大常委会将举办平凉市第一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参评作品初评和推荐工作。
一、评选宗旨
开展“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活动,旨在鼓励和促进新闻媒体和广大新闻工作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崇高的使命感投身人大新闻报道工作,创作更多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秀作品,充分发挥人大新闻报道的正确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人大新闻报道的质量和水平。
二、推荐范围
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期间,在下列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原创并首次刊播的宣传报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闻作品均可推荐:
1.中央和省内有国内统一刊号的报纸、通讯社;
2.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3.国务院新闻办批准的由新闻单位设立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和甘肃省人大网站;
4.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办的《人民之声报》、甘肃人大客户端和其他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各类报刊;
5.中国·平凉门户网、平凉人大网站、《平凉人大工作》和《交流与研究》、平凉人大微信公众号。
三、推荐基本标准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符合宪法和法律。
(二)作品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能够为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提供新鲜经验,特别是在贯彻落实中央〔2015〕18号文件、中办〔2017〕10号文件和省、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作品内容真实,具有新闻价值,社会效果良好。主题鲜明,勇于创新,语言文字生动,制作精良,感染力强,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四)推荐作品具有较好社会影响,有较高的转载量、点击率、收视率。
(五)作品有与事实不符、新闻要素不全、事实性错误等情况的作品不得推荐。
四、推荐要求
1.推荐作品应报送下列材料:
(1)作品原件(一式1份)。文字和摄影作品应保证原件无损毁,广播、电视类作品按每盘一个作品制作光盘。网络作品应提供标明网络链接的网页截屏图片。报送作品与刊播时不一致的不能推荐。
(2)平凉市第一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推荐表(每件作品一式2份)。
推荐材料及有关表格统一为EXCEL格式,摄影作品需冲洗为7英寸,电子版不小于1MB,格式为JPEG。广播、电视类作品(须是原版播出节目复制)按通用的音视频格式。
2.各乡镇人大,工业集中区、城市社区人大工委各推荐参评作品至少2件;县电视台推荐广播、电视类作品5件;网信办推荐摄影作品、网络作品(新媒体)5件。
3.各推荐单位务必于11月9日前将推荐作品及推荐表按报送要求报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附件:平凉市第一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推荐表
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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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第一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作品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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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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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月 日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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