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明,男,汉族,生于1960年6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大专文化程度,1980年1月参加工作,1992年3月入党。
1980年01月,在崇信县锦屏镇工作;
1984年12月,在崇信县林业局工作;
1994年08月,在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
1995年09月,任崇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11月,任崇信县赤城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期间:1997年8月—2000年6月在中共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8年02月,任崇信县新窑镇党委书记;
1998年12月,任崇信县新窑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
2001年10月,任崇信县经贸委主任;
2002年01月,任崇信县经贸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9年04月,任崇信县建设局总支书记、局长;
2010年06月,任崇信县住建局总支书记、局长;
2011年11月,当选为中共第十四届纪委委员;
2011年11月,当选为平凉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3年12月,任崇信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