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信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
执行情况的审查意见
崇人大常发〔2017〕28号
(2017年9月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7年9月1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财政局局长关伟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崇信县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政和城建工作委员会《关于崇信县2017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会议认为,2017年上半年财政工作在经济低位增长的形势下,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强化支出调度,重点项目建设和民计民生得到保障,财政运行质量、效益和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资金使用比较合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上半年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89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2.6%,同比增收2334万元,增长18.6%;大口径财政收入累计完成3358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5.9%,同比增收8619万元,增长34.5%。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55746万元,同比增支6720万元,增长13.7%。
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累计完成1029万元,同比减收124万元,下降10.8%;基金支出4980万元,同比增支4577万元,增长11.4倍。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