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县政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定
时间:2017-11-22 来源:

 

崇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同意县政府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

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决定

 

 崇人大常发〔2017〕17号

2017年6月29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6月29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扶贫办主任于文涛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财经与城建工作委员会所作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县政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