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平凉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实施方案》(平政办发〔2017〕162号)和《平凉市面向中小学代课人员公开招聘公办教师实施方案》(平市教发〔2017〕325号)文件精神,我县通过公开报名和资格审查,有7名代课人员符合考试招聘条件,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公示期5天,即:2018年1月19日-1月23日,如有异议可向县教育局办公室反映,电话:6121676。公示期满无异议,县教育局将上报市解决中小学代课人员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考试招聘。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信县教育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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