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发{2017}144号)文件精神,撤销崇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全县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相关经办业务从2018年1月4日起由崇信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办。
办公地址:崇信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0933-6102283
特此公告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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