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的公告

时间:2017-12-29 17:20 来源:县人社局 责任编辑:

根据崇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崇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崇政发{2017}144号)文件精神,撤销崇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全县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相关经办业务从2018年1月4日起由崇信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承办。

办公地址:崇信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办公电话:0933-6102283

特此公告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